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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炭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核发
2007-05-16    

审批依据: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;

    2、《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。

审批条件:

煤炭企业瓦斯检验工、采煤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。

申报材料:

1.企业申请报告;
2.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证明;
3.考试合格证书。

申报流程:

1.煤炭企业报送有关材料送经贸委窗口受理;
2.经贸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。经审查合格的,颁发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》;经审查不合格的,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。

 

承诺期限:15个工作日。

  
  
  
  
  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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